以案释法——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置的婚房,是属于谁的?
深法宣 通讯员 黄书芳
2022-03-23 17:45

基本案情

近日,坪山区司法局驻点和平社区法律顾问接到社区群众曾女士咨询称,其与丈夫刚领证几个月,双方父母在其结婚前共同出资了购房款,并一起支付给曾女士支付了彩礼,现曾女士想咨询,法律上关于婚前婚后的财产是如何规定的,是否要约定婚前婚后财产?

具体到本案中,曾女士两夫妻婚后的房子是双方父母出资,房产证也是写在两夫妻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彩礼是男方婚前给女方的,属于曾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

案件点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认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敏感且必须的,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在彼此因为怕伤感情而没有做任何约定时,当双方因为财产而进行争吵的时候更容易伤害夫妻感情。如果双方已经无法共同生活,需要离婚时,如果财产没有约定好,那会更麻烦。因此,对于现阶段快节奏生活的人来说,约定夫妻的财产问题实际上是很正常的,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内取得的财产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0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对于夫妻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在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也可以另行约定。

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内增值部分如果属于自然增值,一般依然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以及其增值部分进行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的增值部分就是该条所指的“自然增值”,应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黄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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