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将实行提名制,三大奖授奖名额扩大至100项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捷兴
2022-03-30 21:27

记者30日获悉,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印发了新版《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将实行提名制,并扩大授奖名额,其中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大奖授奖名额由74项扩大至100项。《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将设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专利奖、标准奖等七类奖项。其中,市长奖授予个人应具备“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等条件。

《办法》规定,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每年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150项。市长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100项,青年科技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8名,专利奖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25项,标准奖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15项。

《办法》放宽了青年科技奖年龄,由现行的不超过35周岁改为不超过38周岁。同时,改革现行由自行申请报奖和推荐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单位提名的制度。提名制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学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团体的积极性和专业性,突出科技奖励的学术性,丰富优秀项目来源。

根据《办法》,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和国家、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的经费由市财政安排。奖金由获奖者或者团队成员享有,应当按照实际贡献合理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原标题《市科学技术奖将实行提名制,三大奖授奖名额扩大至100项》)

编辑 编辑-黄力雯(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冻结-党毅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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