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征求2022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有关政策公众意见的通告
2022-03-26 23:06
收录于专题:光明教育

现将《光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光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增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2)和《光明区2022年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征求意见稿)》(附件3)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3月31日,本次征求时间为7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并附真实署名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楼,邮编518107

电子邮箱:jykjjb@szgm.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

1.光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光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增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3.光明区2022年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深圳光明教育)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汪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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