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出台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 12条举措“真金白银”精准帮扶企业
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通讯员 龙轩
2022-03-24 21:50

3月24日,《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从租金减免、促进消费、金融支持、建设项目补贴和防疫服务支持等5个方面推出12项具体举措。各项举措从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

龙岗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龙岗12条”注重立足区域自身特点和财力,以最大诚意最大力度实现精准帮扶;既对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给予支持,也兼顾迅速稳定市场预期,拉动全年经济增长;既动用政府行政和财政资源“真金白银”帮扶企业,也充分撬动社会力量携手同心共渡难关。他强调,《若干措施》和与之配套的政策操作指南同时发布,确保企业和市民可以马上申请租金减免和补贴,即申即享。

国企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免租3月减租3月

根据《若干措施》,龙岗辖区内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政府以及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的国有企业房屋,可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其他企业承租以上物业的免除1个月租金。

同时,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个人业主等)或者物业运营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对租户适度减免房屋租金,适度延迟经营困难租户的交租日期;区属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作为物业运营机构的,按照物业业主租金减免情况,减免租户对应月份同等比例的租金。

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个人业主等)或者物业运营机构,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承租其在辖区封控区和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范围内物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减免,由财政按实际减免租金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时段累计不超过1个月,单个业主或运营管理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受疫情影响的多类企业可申领补贴

“龙岗12条”对受疫情影响尤为明显的餐饮店、电影院等文化娱乐企业、建筑工地等通过发放补贴等方式给予精准帮扶。

《若干措施》规定,龙岗区内依法依规经营的餐饮门店,如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实际经营地曾被纳入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内,每家门店可获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符合条件的的文化演艺机构、旅行社、体育场所、电影放映企业、酒店住宿、旅游景区、娱乐场所最高可获40万元支持。

建设项目方面,对辖区内在2022年3月12日前已开工但受疫情影响按政府要求采取停工措施的建设工程(不含小散工程),按到岗工人数核算,单个工地(或者标段)给予建筑业企业最高10万元补贴。

向全体居民发放2000万消费券

为促进消费,龙岗区面向市民群众发放总额为2000万元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可在辖区内商家使用。

此外,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消费者在龙岗区汽车经销企业购买10万元以上(含)新车,可领取5000元/台数字人民币,购买30万元以上(含)新车,可领取10000元/台的数字人民币。数字人民币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为规模以上企业贴息,为中小企业发信用贷

金融支持措施方面,“龙岗12条”规定,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易贷”服务范围并向辖区中小企业倾斜,力争全年发放纯信用贷款不少于4亿元。

进一步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龙岗区内“四上”企业,1月1日-6月30日采购自用新型疫情防控物资总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的,按其采购金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

《若干措施》要求,用好用足企业诉求服务机制,通过深i企“龙岗专区”,收集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问题,提供政策解读等服务。对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龙岗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区以最大诚意关怀和支持在疫情期间受损失的群众和企业,多项政策均在国家、省、市基础上,结合龙岗实际扩大补贴范围或增加补贴力度。实施细则强调“申报即享”甚至“免审即享”,将最大限度缩短政策受理期限,简化政策受理流程,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快、更便利享受到政策福利。

编辑 昌慧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通讯员 龙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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