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面对校园问题将如何作答?
《网络舆情》
2022-03-21 21:24

在教育部召开的第二场2022年教育新春系列发布会上,《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情况吸引了广泛关注。《办法》共20条,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重点回答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如何干好”等问题。《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这一信息引发舆论热议。

不温不火到突然走热,

探索实践二十余载

不少人对法治副校长的概念还相对模糊,若非#全国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要参与治理校园欺凌#等话题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法治副校长鲜有机会进入舆论视野。但实际上,全国多地学校对法治副校长制度早有探索和实践。

来源:微博

法治副校长制度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1996年7月,广东省阳江市首创法制副校长制度,即从当地政法部门选派干警到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以此解决中小学专职法制教师数量和专业化不足等问题。这一模式迅速得到各界认可,各地纷纷借鉴。2003年11月,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国家层面确认了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2016年6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印发,法制副校长正式更名为法治副校长。《中国经济时报》发文表示,从“法制”到“法治”,看似一字之差的变化,却彰显我国法治化进程的进步——由静态的法律制度转变为动态的依法治理过程。

即将实施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定义,规定“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

结合《办法》规定和各地实践情况来看,法治副校长多来自于公检法系统。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21年年底,已有超1.3万名法官、近4万名检察官、30余万名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在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庞大支持力量中,不乏大众熟悉的面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首席大检察官张军自2018年以来一直担任北京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连续四年在开学季为该校师生带来开学第一课。他手写教案、认真备课,用学生听得懂的语言传递法治精神,为全国各地的法治副校长树立了榜样。

来源:高检网

从专职普法到全面履职,

有力促进依法治校

长期以来,法治副校长的工作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主。即将实施的《办法》对其职责进行拓展,包括协助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

纵观近年来各地实践,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过程中呈现出不少亮点。法治宣传教育层面,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检察官和公安民警或专业知识过硬,或一线办案经验丰富,在法治教育实践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创新教学方法、以案释法说理等方式提升校园法治教育水平。例如,CCTV 2020年度法治人物、被授予“新时代最美检察官”称号的章春燕在浙江省湖州五中担任法治副校长,其创设的春燕学堂通过研学+观摩模式为学生打造沉浸式法治体验课;在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一所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民警刘斌达,有着多年基层工作经验,接触过各类案件,这些案例成为他讲授法治课吸引学生注意力的重要法宝。

中小学学生心智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差,容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法治副校长也发挥着积极作用。例如,山东省巨野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校外未成年人拉拢校内学生做内应,多次进入学生宿舍实施抢劫的案件时,发现涉案学校法治教育缺位,存在管理漏洞,于是安排法治副校长到任,讲好法治课的同时协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2020年9月,山东省某县中学教师报告了该校一名女生疑似遭受性侵的线索,法治副校长立即指导固定证据并报警,罪犯被依法严惩。从厚植法治精神到防治校园欺凌,法治副校长被寄予更高期待。

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法治副校长对于多地中小学而言早已不是新鲜名词,部分地区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聘任与管理机制。以上海市为例,近年来通过凝聚整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力量,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率已达100%,聘有2名及以上的学校达1/4以上。但是另一方面,法治副校长配备不均衡、人员流动大,实际到岗率不高、岗位设置流于形式,履职内容、履职方式不明确等不足依然存在。

舆论期待中的法治副校长

此次出台的《办法》重点围绕五个方面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其针对性和实效导向获得舆论认可。舆论认为,《办法》不仅解决了法治副校长的来源构成、监督管理、考核评估、作用发挥等问题,也通过显性法治力量的介入,让校园法治工作有了更加专业、更具法律权威和法治干预意义的力量支持,对于加强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舆论对于法治副校长也有了更高期待。

首先,法治教育的主责主业受到广泛关注。近年来,公众对于校园法治教育的要求已经从有没有逐渐过渡到好不好。《办法》提出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的刚性要求,对于提升校园法治教育整体水平必然起到促进作用。但是,好不好不应只停留在形式创新,更在于对法治精神内涵的重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教授认为,当前,中小学法治教学课程大多未能把握法治教育的内在精神,只是以具体的法律知识为出发点,导致法治教育的效果与初衷相悖。比如,近日网上流传一则新闻显示,沈阳一名15岁男孩操纵无人机侵入机场,且声称未满16岁不犯重罪就不会进监狱。显然,一些孩子并非不懂法律,而是把法律学歪了。袁治杰认为,对于法治副校长而言,上好法治课需要把握法治理念的核心,避免单纯的知识灌输,如此方能为社会培养具备法治素养的合格公民,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其次,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舆论期待法治副校长发挥专业力量,破解治理困局。中小学是校园欺凌事件多发区,但校方在实际处置过程中常面临难甄别、难界定、缺乏有效惩戒手段等困境,最后的处理方式往往是大范围对学生进行学校纪律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一般难以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有时反而让欺凌者更加有恃无恐。舆论认为,在遏制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是对欺凌行为的明辨,对欺凌行为属于何种程度、应采取何种惩罚措施的明断。正因如此,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至关重要,其有能力对欺凌行为做到明辨和明断,源自法治部门的权威性和震慑力也有助于在学生心中真正树立起红线意识。

此外,舆论期待法治副校长进一步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2020年5月,最高检等九部门共同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九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此举对于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由检察官等专业力量任职的法治副校长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后的刑事控告及强制报告、证据固定、第一时间制定和实施紧急预案等环节均有帮助,各级学校应重视配合法治副校长工作,社会各界需高度重视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舆论还认为,将学校教职人员以及学生家长等纳入普法圈,在法治副校长和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之间建立起有效、畅通的机制,亦有助于提高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效果。

来源:网络

最后,农村地区中小学的法治教育更具有紧迫性。舆论认为,有关部门应重点把目光聚焦在农村地区,为乡镇、农村地区学校配齐法治副校长。同时,法治副校长也需提升主观能动性,树立有教无类的理念,克服交通不便、教学条件有限等不利因素,在更多农村学生内心播下法治的种子。

有必要明确的是,《办法》落地实施后,法治副校长或将受到更多关注。鉴于其工作内容与校园欺凌、教育惩戒等敏感议题高度相关,法治副校长在一些具体事件的处理上亦有可能引发争议。对此,舆论还需保持理性和适度宽容。舆论监督无疑有助于促进法治副校长提升履职质效,但是对于其工作是否合格、履职是否尽责等问题,还需由师生、学校、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办法》等法规中的相关规定来评判。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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