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质量培育三大会展集聚区,探索国际展品“场馆购买前海提货”交易模式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程
2022-02-26 09:16

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印发《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推出15条“实招硬招”分多个层面对深圳的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有效指引,为深圳建设国际会展之都按下“加速键”。

《措施》中指出,深圳将高标准建设会展基础设施,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深圳会展中心为核心载体,建设全球一流会展承接地,并将加快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二期)、深圳科技博览中心场馆规划建设,支持深圳会展中心改造升级,打造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会展业基础设施体系。

同时,深圳将高质量培育这三大会展集聚区,即利用深圳会展中心区位优势,布局重大会议、论坛和展览;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项目;依托深圳科技博览中心打造集高科技成果发布、信息交流、展示交易、要素融合服务及科技体验等多功能的高端平台。

在展会类型上,《措施》指出,将聚焦智能终端、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引进一批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际知名展会,并对新引进的“世界商展百强”“全国展览百强”及新引进的国际会议给予“真金白银”奖励。同时将精选细分行业,重点培育一批产业契合度高、标识度强的专业展会。

同时,深圳将建立展览业评级制度,围绕展会规模、成长性、专业化、国际化和行业影响力等因素,制定展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展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深圳本地展会做大做强,打造国际一流的系列会展品牌。

《措施》还鼓励会展场馆运营机构、品牌展会主办单位积极“走出去”,打造2至3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领军企业,支持骨干企业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会展集团,并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

此外,深圳将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会展业合作机制,深化与港澳地区会展业的合作,加快探索“一会(展)三地”“展会北上”等模式,试点联合举办高端会议、品牌会展,并开展与国际知名会展城市间的交流协作,积极招引高级别国际会议在深举办。

《措施》提出,深圳将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会展业条例》,规范会展活动及各方主体权益。例如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调节机制,成立会展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加大关税保证保险等产品在展品进口领域的推广,健全国际展品通关“集成式”“驻场式”一站服务,优化通关便利机制,探索“场馆购买、前海提货”展品交易模式。

同时,深圳将深化展馆展会市场化改革,推动专业展馆不断提高运营水平和服务水平。试点政府办展改革,探索政府与市场主体合作办展新模式,大力推动高交会、文博会等重点展会提质升级,推进政府办展市场化、专业化发展。

(原标题《深圳立足国际会展之都高质量培育三大会展集聚区  探索国际展品“场馆购买前海提货”交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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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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