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节扎堆,如何避免“甜蜜的烦恼”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2022-02-19 23:16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情人节、元宵节刚刚过去,“千年来最有爱的日子”2022年2月22日即将到来。你是否给心爱的TA准备了惊喜?为了避免精心准备的鲜花和烛光晚餐闹出了“乌龙”,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发出温馨提醒。

尽量选择线下门店购买鲜花

在特殊的日子里,为心爱的人送上一束最爱的红玫瑰,是很多人不二的选择,可是收到了蔫蔫的花朵怎么办?

市消委会表示,由于鲜花属于特殊商品,一般商家均明示“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款”。但如果商家展示的鲜花广告宣传页面与消费者实际收到的鲜花相差过大,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合同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货退款。

市消委会提醒,鲜花属于特殊的商品,容易腐烂,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线下门店交易,方便挑选心仪的鲜花。如确需网上消费,应选择信用好口碑佳的商家进行消费,及时截图保留鲜花宣传页面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购买美食券应注意使用期限

大写的尴尬,精心团购的美食券在情人节这天不能用?

市消委会表示,遇到春节、情人节等特殊时期,消费者在团购美食券时应当看清使用期限。如商家未提前说明美食券的限用日期,而是去到现场才告知消费者不能使用,则商家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如商家销售美食券的页面注明情人节不能使用,此时商家尽到了提醒义务,消费者可在规定的其他时间内使用美食券,或者向平台申请退款。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团购券时,要仔细阅读团购页面的使用说明,特别是要仔细浏览团购券使用时限、限用人数等具体内容,避免遭遇买了却用不了的困境。

选餐厅应注意是否限时就餐

特殊节日里餐厅消费者多,还没用完餐就给”赶走“为下一桌挪位?

市消委会表示,经商家提前告知的限时就餐规定,且消费者仍愿意消费的行为,属于商家与消费者双方意思自洽且协商一致的情形,双方应遵守。如商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限时就餐的规定,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市消委会提醒,特殊节日里外出就餐的消费者较多,消费者可以提前咨询商家了解是否有限时就餐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餐厅,如遭遇侵权行为,应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以便维权。

(原标题《佳节扎堆,如何避免“甜蜜的烦恼”》)

编辑 编辑-周梦璇(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冻结-党毅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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