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行为有所增加 宝安交警“猎虎”聚焦非机动车
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 文/图
2022-02-18 08:00

交警在凤塘大道开展“猎虎”。

2月15日是元宵佳节,交警把晚高峰执勤提前到下午4时,西乡交警中队副中队长李展艺带队在各大商超等人流密集区域巡逻,回到中队和队员们一起吃完元宵便饭后,再次回到岗位开展“亮警工程”,加大路面见警率,提醒市民安全驾驶。次日零时,李展艺又带领队员们在宝源路布点开展“猎虎”行动。这样的画面,当夜在每个交警中队都同步进行着,本次“猎虎”行动宝安交警大队共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1宗;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行为5宗、醉酒骑行电动自行车行为8宗。

元宵当夜,宝安交警大队通过在重要干道和路口设点,采取封闭车道逐车排查的方式严查酒驾,并加大对酒吧、食街周边道路的查处力度。16日0时,李展艺带领队员们在宝源路“猎虎”。队员们戴好口罩、简易的透明面罩后,指引途经司机有序接受测试。另一组民警则在非机动车道上设点,对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该执勤点当日查处一宗醉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李展艺说,随着执法范围越来越广,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却有所增加,“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更为严重,所以每次“猎虎”都把一部分目光锁定在非机动车道上。

当日凌晨,福海交警中队在凤塘大道布点开展“猎虎”。16日0时40分许,孙某某驾车途经接受检查时,测试仪亮起了红灯,经血检其酒精含量超过170毫克/100毫升,远远超过了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标准。据孙某某交代,当晚单位聚餐,自己喝了5瓶啤酒,吃完饭后和同时畅聊了三个多小时,自我感觉清醒了,便坐上了驾驶位。因这一行为,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刘春雨

(作者: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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