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北京快判制售盗版冰墩墩、雪容融案,嫌疑人获刑1年
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陆云红
2022-02-14 12:35

2月14日,2022北京新闻中心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在发布会上介绍,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哪些使用“冰墩墩”、“雪容融”的方式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如果出现侵权行为,可能面临哪些处罚?汤兆志表示,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比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除了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版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和刚才通报的案件那样,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举例说。

(原标题《制售盗版“冰墩墩”获刑1年罚金4万!  北京快判全国首例侵犯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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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陆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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