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无烟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省级评估、抽查复核,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以下简称中山七院)通过复核,荣获“广东省无烟单位”称号。
为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的指导精神,落实省、市关于控制吸烟的相关要求,保障医院就诊患者、家属和广大教职工的身体健康,2020年2月,中山七院决定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组织落实。
自活动开展以来,爱卫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多方面入手,进行规范控烟管理。 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中山七院“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2020年11月通过了区级评审,2021年分别通过了市级评审和广东省组织的考核评审,荣获广东省“无烟单位”称号,为患者、家属和员工营造了和谐、无烟、健康、文明的就医、诊疗、工作、学习环境。
(原标题《中山七院荣获“广东省无烟单位”称号,营造无烟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