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法丨“薅羊毛”后,店家以标价失误为由不发货是欺诈吗?
深圳法宣号
2022-01-06 20:16

“羊毛再疏也能薅,蚊子再小也是肉”。

为了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羊毛党”一族已经在网购“江湖”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但在实践中,因“薅羊毛”引发的法律纠纷,却也不在少数。

若“薅羊毛”不成,消费者与商家,到底谁是“受害者”?商家以价格标识错误为由请求消费者退款、拒绝发货,是否构成欺诈?

答案不是肯定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

首先,需排除“秒杀”“抢购”等例外情况。在低价限时促销的前提下,如若允许商家随意以标价错误为由撤销合同,会影响网络交易的正常秩序及稳定性。

其次,商品页面售价应结合历史销售价格、页面补正行为、与消费者沟通记录等外观表示行为进行分析,进而判断该价格是否是商家真实意思表示。另外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商家主张标价错误的,应提供证据予以证实。

商家若可以证明标价错误属实,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寻求“重大误解”的救济。

相反,若无法证明,则需要履行发货义务,否则构成合同违约,甚至可能构成欺诈!

(本系列漫画为深圳法宣号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侵权必究)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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