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规定的离婚一个月冷静期是什么意思?”“如何识别陌生电话是否诈骗?”“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维权?”“高空抛物有什么法律可以约束?”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推动辖区居民群众树立宪法意识,12月3日,罗湖区莲塘街道联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街道人大工委、妇联、综合执法办、应急管理办、公共服务办、公共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部门在华润万家广场开展“12·4宪法宣传普法‘集市’”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法学法氛围。
活动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开展,活动现场设置了展板区、“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区、签名墙、法律咨询等多个区域,并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人士和党员志愿者30余人分片区负责,全程服务和对接群众。
为突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莲塘街道提早谋划,制定下发了《2021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并聚焦企业群众法治需求,专门印制了涉及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道路交通安全、妇女儿童保护、扫黑除恶、防诈骗典型案例等普法知识手册及《民法典》案例问答等宣传材料。同时,将基层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老人权益保障、劳务工欠薪、电信诈骗等热点问题穿插在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案例中,以案释法,以法论事,通过现场面对面说法的方式释疑解惑,互动指引,有力提升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关注度、参与度,为社会公众送上一场丰富的普法盛宴。
“和朋友从仙湖锻炼回来看到宣传活动很热闹,答对法律问题还有小礼品。如今很多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遇到问题不知道该找谁,通过普法宣传,也让老年人懂懂法,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觉得挺好。我还在签名墙上签了字拍了照,很有意义。”居民孙阿姨说。
据悉,莲塘街道一直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始终把普法教育作为街道强化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将普法工作全面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中,通过多种形式持之以恒地开展有关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干部职工传播和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在“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的指导下,进一步细化了普法宣传工作责任,体现差异化普法要求,不断提高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此次活动是莲塘街道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既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又有利于增强各执法部门服务水平。通过宣传法律知识,聆听群众意见,践行为民服务理念,让法律法规走进基层,使遵法守法观念深入民心。据统计,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800余份,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79人次,直接参与群众超过2600余人次。下一步,莲塘街道将继续深入群众,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内容、载体和形式,努力使普法活动更好的体现时代特点,用实际行动检验普法宣传成果,不断提升群众在普法宣教活动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编辑 刘思凡 编辑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