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两万余元购买美容产品无效果谁负责?龙华区调解员成功化解纠纷
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慕冰 通讯员 张燕玲
2021-11-24 11:16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和形象,各类健身房、美容美发店纷纷涌现,随之出现的提前预付费式消费也渐渐成为消费的主流。11月18日,龙华区民治街道司法所驻民治派出所调解室成功调处一宗美容预付消费纠纷案件,为此,特意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谨慎办卡。

据了解,10月15日,唐果(化名)到民治爱美美容院(化名)了解祛痘祛印治疗产品,商家推荐了一款21000元的祛痘祛印治疗套餐。唐果表示自己无法负担如此昂贵的费用,商家随即表示可以预付消费,即通过网络APP的平台办理贷款,分期支付该笔费用。唐果同意该预付贷款消费后,由商家直接使用其手机办理了该笔贷款。截至11月18日,唐果共到美容院治疗7次,同时,商家指导其用药涂抹于脸上,发现脸上的痘痘和痘印并无改善。唐果到店与商家发生口角,要求退还相关的费用。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为双方当事人分析法律关系,唐果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美容预付消费行为应当具备足够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即便以套餐的治疗效果不佳为由主张全额退款也是不现实的。随后,调解员与商家沟通,唐果多次治疗后,面部痘印没有改善,说明提供的治疗服务没有协议约定的效果,因此,唐某想要退款也是合理的。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按照唐果实际到店治疗的次数计算消费金额,剩余的款项退还唐果,纠纷成功化解。

通过该案,民治街道司法所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费式消费不同于一般消费模式,消费者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一般不得提前解除合同、退款退卡。因此,消费者在办卡之前,应当尽可能选择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细化约定服务内容,妥善保留凭证,及时维权,切勿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谨慎消费。

原标题:《预付两万余元购买美容产品无效果谁负责?龙华区调解员合理化纠纷》

编辑 特区报-刘彦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慕冰 通讯员 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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