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资料图)
英国杂志《经济学人》总编辑日前发声明称,一名驻港记者因工作签证不获入境处续批,已经离港。对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1月16日回应指出,发出签证属于特区政府的自治范围。
综合头条日报新闻网站、星岛环球网等港媒16日报道,林郑月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在回应该问题时表示,发出签证属于特区政府的自治范围,由入境处处长考虑每宗个案的情况后,决定是否批准、延续或实际限制,不评论个别事件。
林郑月娥还称,本港为国际都市,对于不少外媒在本港运作感到荣幸,不少海外传媒机构更以香港作为基地,但是海外媒体需遵守香港国安法等本港法律。对于任何政府活动,国安亦是重要考虑的因素。
英国《经济学人》日前称,港府拒绝延续驻港记者黄淑琳(Sue-Lin Wong)的工作签证,没有提供理由,还呼吁港府维持所谓“外国媒体新闻自由”。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15日表示,签证事务是一国主权。香港特区政府有权依据一国两制和香港特区基本法就签证申请作出决定。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社会重回安定,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广大香港居民以及所有在岗媒体记者享有包括新闻自由在内的各项合法权利和自由。事实上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进入香港的境外新闻媒体及从业者有增无减。
(原标题《林郑月娥回应英媒记者被拒签:发出签证属于特区政府自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