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粉丝庆祝夺冠,为何有人会被拘留?
法治日报
2021-11-12 09:48

11月7日,英雄联盟S11全球总决赛落下帷幕,来自中国赛区的队伍EDG最终夺冠。爱好电竞者纷纷以不同方式为EDG庆贺。然而,当一些人还沉浸在欢乐的庆祝气氛时,有些法律问题也在悄然滋生。

据媒体报道,观赛组织者韩某、王某某、吴某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在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步行街举办“2021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观赛派对活动”大型群众活动,对现场安全秩序造成隐患,武汉市东湖区公安机关依法对三人分别作出了罚款以及拘留的相应处罚。

图为三则处罚决定书

琴剑前时为我来,志同道合味悠哉。一起观看比赛可以将快乐成倍放大,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面前,危险也同样成倍放大。在比赛进行之际,武汉光谷步行街的观赛人数多达2000余人,但是组织者却没有按照正常手续提前向公安机关提前报备。

图为光谷观赛情况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观赛组织者韩某、王某某、吴某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是理所当然。

凌晨1点02分,夜幕早已降下许久。随着对手基地告破的一瞬间,在步行街口的屏幕前、在校园里灯火通明的宿舍里,数以万计的电竞粉丝的欢呼声响彻云霄。接着,他们走上街头,走出宿舍,摇动着旗帜,呼喊着口号,肆意的挥洒着青春的“力量”。可是,在散发自身青春热血的同时,却给其他正在梦乡和想要进入梦乡的无辜群众造成了极大困扰。临街群众纷纷叫骂,可声音被淹没的一干二净;宿管阿姨和学校领导苦口婆心的疏散学生,不知不觉已见东方之既白。

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即可认定为扰民,公安机关可对违法者进行警告或者罚款。

诚然,释放喜悦乃人之常情,但因此而乐极生悲,岂不有些得不偿失?

在比赛开始之前,许多网友并不看好EDG,于是在网络上纷纷立下了“Flag”——如果EDG夺冠,我就XXX。

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立“Flag”属于民法典中的单方允诺行为,即为自己单方面设置义务,并不要求对应的权利履行。一些粉丝量较多的博主承诺在EDG夺冠后为大家抽奖送福利,这并无大碍。但有一些网友在网络上立下了明显有违公序良俗的“Flag”,并在赛后“还愿”——诸如裸奔、跳楼、跳河、喝马桶水等等刷新网友认知“下限”的行为。

借着庆祝的名义来满足自身的不正当私欲,涉嫌违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跳楼、跳河等自残行为,不仅严重危害自身的生命安全,而且额外占用了社会医疗资源。还有为了吸粉丝、赚流量、涨热度,将一些不和谐的“还愿”视频发布到视频网站上的做法,既有违公序良俗,也传递了不正确的价值观,尤其是对于未成年网友来说更是毒害颇深。

随着杭州亚运会电竞项目将英雄联盟等八款游戏列为比赛项目,电子竞技行业将迎来一个新的春天。在这个电子竞技行业蓬勃发展的时代,我们要对其健康的“枝丫”细心栽培,对一些“歪枝败叶”及时剪除,这样才能促使这颗行业“大树”趋向良性成长。

须知,再热血、再疯狂的青春,终究碰不得法律这根高压线!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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