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卫生署20日发布消息说,一名55岁女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规例》),今日(10月20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20日。
消息说,该名女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她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她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2021年3月23日离开其检疫地点,并于深圳湾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她被控两项违反《规例》第8(1)、8(4)及8(5)条,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就两项罪行分别被判处即时监禁14及20日,同期执行。
发言人指出,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发言人强调,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截至今日,香港共有194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原标题《香港一女子违反检疫令离家出走于深圳湾口岸被截后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