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行动不便 宝安法律援助上门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韩若西 文/图
2021-10-21 10:30
摘要

重阳节当天,中心工作人员会同社区法律顾问一行四人,前往宝安区创业二村82岁高龄的老人王某家中,为其提供上门服务,现场受理其法律援助申请

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同社区法律顾问上门为老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

10月14日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近期,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并在重阳节当天上门为一名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受理了一宗法律援助申请。

重阳节当天,中心工作人员会同社区法律顾问一行四人,前往宝安区创业二村82岁高龄的老人王某家中,为其提供上门服务,现场受理其法律援助申请。

据悉,老人曾于12日拨打中心的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寻求法律帮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老人的基本情况后,判定其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难以亲自到现场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将法律援助服务送上门。

中心工作人员在现场的走访中得知,老人近年来因债务纠纷造成诸多困扰,已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在安抚老人情绪的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将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老人的合理诉求范围内,尽快帮助其解决难题。

交谈中,老人留意到工作人员佩戴着中国共产党党员徽章,激动地表明自己也是一名中共党员。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老人,宝安区一直很重视老龄工作,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去落实,并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持续推进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党史学习教育如火如荼开展的同时,各部门更加关心老党员的退休生活,本次法律援助进家门服务,就是希望能为老人迅速妥善地解决问题。据悉,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开展“敬老月”活动以来,不断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通过与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合作,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度。此外,中心窗口坚持老年人优先服务的原则,持续以专业、高效、暖心的法律援助服务,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昌慧  审核 麦苗茵

(作者: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韩若西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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