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黑暴分子非法占据香港中文大学,在横跨吐露港公路及港铁东铁线的二号桥,将大量杂物从桥上掷落马路及路轨瘫痪交通。5名被捕的港中大学生早前被裁定暴动罪及违反禁蒙面法等罪罪成,19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入狱4年9个月至4年11个月。
据悉,5学生分别是21岁的刘晋旭、21岁的符凯晴、21岁的高志斌、18岁的陈历释、20岁的许贻颛。其中,符凯晴获刑4年11个月;刘晋旭、高志斌、陈历释及许贻颛获刑4年9个月。
2019年11月11日,港中大环回东路和二号桥发生暴动,黑暴分子共发动4次冲击,警方现场拘捕5名被告。
5人均被控一项暴动罪以及一项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其中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是指他们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防毒面罩、头套、围巾及眼罩等蒙面。
此外,符凯晴管有一个螺丝刀和一个金属锤子,许贻颛管有一个扳手,两人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其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原标题《参与非法占据香港中文大学,该校5学生获刑!涉暴动及违反禁蒙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