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非法获取公民隐私信息,开发者获刑!
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2-07-16 10:30

网上冲浪,突遇陌生女子主动添加好友,没聊几句,对方居然要求“裸聊”。然而,这背后是不法分子精心设下的陷阱,一起来看以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被害人李某使用手机软件与网友裸聊,对方称为了进一步发展,让李某下载名为“约定”的交友软件。李某下载后,对方便向李某勒索1888元,称若不付钱,便将裸聊视频发送给其手机通讯录里的联系人,李某遂报警。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一个软件回传数据的服务器中存有大量公民信息,其中便有李某的个人信息。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被告人胡某、麦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以4000元的费用接受客户“某狸”(另案处理)的委托,开发了可在后台获取手机用户定位信息、短信信息以及手机通讯录的虚假交友软件“约定”。

专业鉴定机构对涉案服务器进行分析,发现“约定”软件具有收集手机用户短信、通讯录、地理位置信息的功能。该软件注册用户数过万人,在其中数千个用户记录中发现经纬度信息,同时有上万个注册用户的短信记录、数百万条通讯录信息。

法院审理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麦某作为相关从业人员,明知获取个人通讯录、短信、定位等个人隐私信息非正常工作生活所需,为牟取不法利益,仍开发具有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功能的软件供他人使用,放任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结果的发生,具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已获取大量的个人信息,并被用于犯罪活动。

虽然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信息需要本人同意后才能获取的辩护意见,但根据查明的事实,涉案软件具有明显的欺骗性,意图引导操作人员点击同意后成功获取相关信息,设置选择只是为了掩饰其非法目的,故选择程序的设置不能阻却本案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因此,被告人胡某、麦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胡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麦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鹏法君说法

在本案中,被告人都是学历较高的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本应在自己的行业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却因贪图利益,无视国家法律及他人利益,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开发具有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功能的软件供他人使用,被用于“裸聊”敲诈勒索,造成他人财产及人身损害,最终被处以刑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利益面前,一定要加强内心约束及对法律的敬畏,切勿被非法利益蒙蔽双眼而触犯法律。

本案的被害人就是被眼前的“美好”所惑,失去了基本的判断能力,导致隐私信息被盗取,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所幸是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报警,保住了自己的“钱袋子”。

注册这个非法软件并被获取隐私信息的有一部分是未成年人。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更易成为犯罪分子“围猎”的对象,因此要特别提醒未成年人,不要随意加陌生人为好友,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对网友的不合理要求,一定要坚定拒绝;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不下载不明软件,不点击不明二维码及网络链接;遇到有人传播不良信息,要及时告诉家人或老师;遇到侵害要第一时间求助,及时报警,并尽可能保留完整证据,将损害降到最低,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惩处。

在这里,提醒各位家长,要对未成年人进行合理管教,不得放任其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要积极预防和严格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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