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街道文明进行时!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不带头盔现象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余勇 麦镜轩 胡洋 文/图
2021-10-10 10:00
收录于专题:走进社区看光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光明区关于将电动自行车带头盔督导纳入公共文明点位职责范畴的安排部署,10月8日下午,凤凰街道在塘家社区联合多个部门开展“文明啄木鸟”之电动自行车带头盔劝导行动,引导居民文明行车、安全行车,全力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行动中,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文明劝导、发放倡议书的形式,呼吁社区居民做好电动自行车出行戴头盔的安全措施,并对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劝阻,通过讲解因未带头盔发生的事故案例,以案说法,面对面向骑乘人员宣讲不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叮嘱居民骑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国庆期间,凤凰街道由综合治理办(交安组)牵头,会同公明交警中队在辖区持续开展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主次干道、光明城高铁站和地铁6号线长圳站等重点区域,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带头盔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累计出动30余人次,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余宗,查扣电动自行车40余辆,口头教育和纠正1000余人次。

据了解,今年8月1日起,深圳市已开始执行2021年深圳电动车处罚最新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凤凰街道全面梳理分类辖区52个场所点位,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带头盔督导力度,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全面降压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汪新林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余勇 麦镜轩 胡洋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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