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笔录可以QQ在线制作?冒充公检法诈骗又出新套路!

读特​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温小龙
2020-05-08 22:36
摘要

"做口供记录因不在本地区,可以线上录音为证吗?"日前,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光明派出所反诈蓝马甲收到辖区市民林女士的微信咨询。

"做口供记录因不在本地区,可以线上录音为证吗?"日前,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光明派出所反诈蓝马甲收到辖区市民林女士的微信咨询。

有着丰富反诈骗经验的蓝马甲队员立刻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公检法实施的诈骗,于是马上拨通了林女士的电话:"林女士,对方是不是发了警官证给你?这是不法分子实施的诈骗手段,你先停止任何操作。"

听到蓝马甲队员的劝阻后,林女士立即停止了转账操作,并向蓝马甲队员道出了事情的详情。

原来,电话那头的诈骗分子从 4 月 27 日起就缠上了林女士。对方自称是江西上饶公安局的"王警官",且能够准确说出林女士的个人信息。对方称,林女士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涉嫌非法洗钱犯罪,不配合调查很有可能会有牢狱之灾,要求林女士添加 QQ 号并制作笔录配合调查。将信将疑的林女士便添加了对方的 QQ 号。

▲林女士查到自己的"犯罪记录"。

在 QQ 中,这名"王警官"陆续发来了"警察证""刑事逮捕冻结管制令"。看着盖着红戳戳政府公章的法律文书和准确的个人信息,老实本分的林女士慌了神,开始配合"王警官"长达两个小时"笔录调查"。期间,林女士还根据"王警官"提供的链接下载了"银监" APP。在该 APP 里,林女士再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页面里看到了自己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诈骗分子发的假警察证。

已经对"王警官"深信不疑的林女士决定配合一切调查,以证清白。4 月 28 日,"王警官"向林女士提出了将存款转到"安全账户"的调查要求。

涉及到金钱往来,林女士突然想到了辖区派出所在公司开展的反诈骗宣传中有类似的诈骗手法。林女士随即联系了熟悉的蓝马甲队员进行咨询确认,这才没有落入诈骗分子设置的陷阱中。

为进一步确保林女士不上当受骗,反诈骗蓝马甲立即赶到林女士的家,面对面为林女士进行反诈骗宣传,细心讲解现在常见的各种诈骗"套路"。

光明警方提醒市民:公检法办案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等形式在线制作笔录,也不会在电话中告知当事人涉嫌何种罪名以及核查受害者"银行卡资金",更不会要求将钱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以公检法工作人员名义要求转账汇款至"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请立即拨打 110,并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求助咨询。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

(作者:读特​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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