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深圳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十三批)
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
2021-09-10 08:19

9月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三批信访举报案件8宗,其中龙岗区2宗,福田区1宗,罗湖区1宗,南山区1宗,宝安区1宗,市直部门2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大气4个,其他4个,噪声2个,土壤1个,辐射1个。

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13批104宗信访举报案件(标“*”重点案件4宗),其中宝安区17宗,龙岗区16宗,龙华区9宗,罗湖区8宗、深汕合作区7宗,南山区6宗,福田区5宗,坪山区4宗,大鹏新区1宗,市直部门31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大气43个,噪声33个,水23个,其他20个,土壤15个,生态9个,海洋2个,辐射2个。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编辑 (冻结)李林夕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詹婉容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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