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9月8日上午,坪山区检察院召开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胡京怀副检察长主持,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全体办案检察官参加。
会上,胡京怀副检察长传达了深圳市检察院关于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的“1+4”相关文件精神,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司法办案理念,从政治上深刻认识降低审前羁押率的重要意义,切实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二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强制措施适用体系,规范审前羁押措施适用,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减少和防范不必要的羁押;
三要坚持目标导向,确保工作效果,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办理中体现司法文明和司法温度。
参会检察官纷纷表态,将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依法依规办理刑事案件,精准适用羁押强制措施,在羁押强制措施的审查适用中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推动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坪山监察)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汪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