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大数据时代,人们在享受着互联网不断普及所带来的诸多便利的同时,也逐渐发现,个人生活被网络所渗透后,越来越多的隐私信息脱离自己的掌握,落入他人之手。
“不能让个人信息再‘裸奔’了!”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建议通过立法规范大数据的收集、存储与利用,给大数据装上一道“安全阀”。
大数据“金矿”不能无序开发
“大数据让人变得越来越透明了,每个人做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在网上还是网下,都会留下数字痕迹。” 张育彪说,比如某一天,你发了一条微博,叫了一次快车,搜索了一个药品,下班路上给车加了一次油……这些自己都会忘记的生活琐事,可能已经全部作为数据被提供服务的企业永久记录下来, 成为他们的“宝贵财富”。对这些数据的挖掘和利用,近年来逐渐成为一个风靡全球的前沿新兴产业——大数据产业。
《2016年中国大数据交易产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大约为1692亿元。到2020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将超过万亿元。
“大数据是一座‘金矿’,但绝不能无序开发!”张育彪说,从大学生徐玉玉遭电信诈骗后身亡到清华大学教授被“卷走”1760万,剖开形形色色的电信诈骗案,大都有一个共同的罪魁祸首——个人信息泄露,这正是大数据无序利用的表现之一。
更让他担忧的是,一些原本应该绝对保密的个人隐私数据,可能正在被一些大数据公司掌握,并进行商业化,譬如医疗大数据。 “医疗大数据的应有之义,是提升诊断治疗和社会健康水平,但如果个人的数据由医院与企业合作,被企业掌握,而不受监管,很难让人相信这些数据是安全的。”
公民对个人数据应有删除权
“大数据产业是个新兴产业,我们既要旗帜鲜明地积极扶持,又要提前研究可能出现的弊端。” 张育彪建议,研究出台《大数据收集、存储与利用规范》,将大数据的运用纳入法治轨道。
他表示,立法首先应该明确,大数据的原始主人并不是拥有数据的公司,而应当是每一个用户。用户在接受企业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可以在事前通过电子协议授权该企业在合理范围内合法使用。除金融等特殊行业外,每个用户应当有权利随时要求商业企业删除自己的任何数据,企业特别是网络服务公司应该采取最便利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删除服务,并不得在后台保存。
网络“推荐阅读”用户有权拒绝
只要浏览过相关网页,搜索过相关商品,网站就会用“猜你喜欢”、“推荐阅读”的形式推荐各种信息和广告。张育彪说,从企业经营角度讲,提升用户粘度、提高广告效果,似乎无可厚非,但是具体到每个用户,被动地接受这些信息常常让人感到不适。
他建议,《大数据收集、存储与利用规范》应该明确,禁止网络媒体未经用户许可,而想当然地自行提供根据用户阅读喜好和点击习惯生成的“猜你喜欢”类栏目以及各种针对性很强的广告,除非用户自己定制。
张育彪表示,该项法规还应该明确几条禁令——未经授权或基于治安原因,禁止网约车等网络服务商,监控具体用户的地理位置和行踪,禁止手机厂商或任何手机软件实时收集、存储用户的地理位置;禁止个体医疗数据及其他属于公民重要隐私的大数据授权给任何企业进行商业化开发,除非是经过身份过滤的大范围样本数据,并且取得政府授权;禁止商业机构向其他机构或个人非法提供、销售客户数据等。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