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口岸办发布关于调整自香港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提示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实习生 陈艺晴
2021-08-18 10:13
摘要

自即日起,由香港入境深圳的普通旅客,入境时需持有粤港两地政府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生成时间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入境后需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8月18日,深圳市口岸办发出温馨提示透露,调整自香港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温馨提示称,自即日起,由香港入境深圳的普通旅客,入境时需持有粤港两地政府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生成时间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入境后需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在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入境后可向所在的健康驿站申请“7+7+7”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即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

(原标题《深圳市口岸办发布关于调整自香港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提示》)

编辑 李林夕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詹婉容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实习生 陈艺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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