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总工会:因单位原因未休年假可获3倍工资

2016-12-27 16:32
摘要

临近年底了,还有不少职工的年假还没休完。如果不休年假,可以把假期折算成钱作为 " 补偿 " 吗?看完工会的专业解答,您就明白了。

临近年底了,还有不少职工的年假还没休完。如果不休年假,可以把假期折算成钱作为 " 补偿 " 吗?看完工会的专业解答,您就明白了。

以年底工作繁忙为由,不批准职工休年假,这合法吗?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因此带薪休假是职工的正当权利,不受侵害,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如果因为公司原因不休年假,可以折算成钱吗?

答: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职工年休假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进行折算。

如果不休年假可以折算成钱,那是否可以故意不休年假直接折算成钱?

答:如果员工因自身原因不休年休假,则视为自动放弃,员工不能要求将年休假换三倍工资补偿,只支付正常期间工资。

带薪年假一般应在一个年度内安排,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跨 1 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如果职工工作满三年后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在新单位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吗?

答:职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带薪年假天数是由什么决定的?

答:带薪年假天数是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 15 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离职时带薪年假工资如何结算?

答:劳动者离职时,如折算后有剩余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300% ( 包括正常工资中已支付的 100%,需再另行支付 200% )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在离职前已休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法律规定不能扣回。

职工哪些情况下不享受带薪年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来源 深圳总工会

见习编辑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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