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房涛:让人才奖励与安置政策惠及社会组织人员
读特记者 王茂程
2020-01-08 19:21

"深圳民生与公共服务领域建设近年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在实现'老有颐养,弱有众扶'方面,仍有较大进步空间。" 在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分组讨论上,市政协委员房涛就加大力度扶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出建议。

房涛认为,“双区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既是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难得机遇,也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针对社会组织面临缺乏社会力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引导机制、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房涛提出几点建议。

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需要基础设施与公共资源支撑,比如建设土地、办公场所、能源等资源,而这些资源的使用并未向承担公共服务供给职能的社会组织倾斜。房涛建议,市住房与建设局在住宅区域功能规划时将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如将社区养老等群众切实需要的服务纳入考虑范畴;提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区各住建局以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原则,完善住宅与商业功能布局规划,给社会组织运营留出空间,对租金等费用进行减免;市税务局须完善社会捐赠激励机制建设,通过制定明确的减税免税、资金扶持、表彰冠名、业务培训、项目帮扶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个人及基金会等社会力量捐赠或赞助社会组织。

"专业性人才缺乏也是导致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重要因素。" 房涛坦言,社会组织所能提供的福利和待遇水平不具备优势,难以吸引专业人才,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难以保障。"有关政府部门可促进粤港澳社会组织专业管理人才交流引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各项优惠政策举措扩大覆盖至社会组织,将人才奖励与安置政策惠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让他们也能享受到各项人才补贴政策,保证社会组织留住专业人才、留住工作人员,让他们安心投身公共服务供给与社会创新治理。"房涛表示。

见习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王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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