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晶报记者 谢敏 通讯员 张建国 李广仪
2021-06-10 1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6月7日下午,龙岗区法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洪主持宣讲活动并作“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根据疫情防控办会要求,本次宣讲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龙岗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龙岗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统战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等13家党政机关干部260余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汪洪对“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政策界限、适用范围等作了全面细致的讲解。2015年,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统称“三个规定”。

宣讲中,汪洪还就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广东省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及龙岗区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做法等进行了深入解读。会议强调,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处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意义重大而深远。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筑牢法治底线,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本次活动中,全体与会党政领导干部还现场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要求作出了公开承诺。

(来源:晶报APP)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晶报记者 谢敏 通讯员 张建国 李广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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