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一面面锦旗背后都有一个个暖心的故事
深法宣 通讯员 叶鹏飞 陈丽卿
2021-05-27 09:54

坪山区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里有一面“锦旗墙”,上面整齐的悬挂着一面面鲜红的锦旗。这一面面饱含当事人感激之情的锦旗背后,蕴藏着怎样的动人故事?在调解员平凡、艰涩、精彩的工作中,又有那些暖心的故事呢?

一、案情简介

2020年5月13日,某平台外卖小哥吴某华驾驶的两轮电动车与吴某清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清手部骨折受伤,经交警认定,吴某华驾驶逆向行驶,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某清无责任。吴某清前期一万多元的治疗费已由吴某华垫付,但对于后期康复费用及误工费,双方经过了长达一年多的协商仍无满意结果。无奈之下,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5月17日向区司法局驻坪山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

调解员陈丽卿受理了双方的调解申请后了解到,伤者吴某清被医院诊断为环指近节指骨骨折、中指皮肤挫裂伤。吴某清前来交调委之前,已跟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联系过,其对保险公司给出的医疗费以外9000元的保险赔偿方案非常不满,要求吴某华和保险公司必须赔偿28000元,吴某华表示无法接受。

为打破双方互不相让的局面,陈丽卿在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沟通过程中了解到,保险公司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出误工费共6600元,护理费和营养费均按照1200元的标准计算,共计9000元。同时,调解员在了解伤者吴某清的诉求时,发现吴某清从事业餐饮行业,其实际工资标准明显高于保险公司所依据的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而且根据吴某清所做的三期鉴定结果来计算,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数额远高于目前给出的赔偿方案。

调解员同吴某清计算好新的保险赔偿方案后,将新方案告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并将明确告知其相关法律依据。最终保险公司同意按照调解员所列赔偿方案处理,赔付共计17916.6元,比最初9000元的保险赔偿方案高出8916.6元。吴某华见伤者手指变形至今仍无法恢复原样,表示愿意再额外补偿伤者9870元。

三、调解结果

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在交调委正式签订了调解协议:

(一)该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乙方误工费、护理费及营养费等17916.6元,吴某华在保险赔偿以外补偿吴某清9870元,合计27786.6元;

(二)履行方式:当场履行。

吴某清目睹了调解员帮忙代其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沟通时尽心尽力,深知调解成果来之不易。吴某清感谢调解员陈丽卿为其辛苦付出,5月25日,吴某清专程到坪山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送“专业调解化纠纷,真诚沟通促和谐”字样锦旗表示感谢。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这些锦旗所承载的故事每天都在不断的延续。

【相关法律附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叶鹏飞 陈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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