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电线掉落刮伤轿车,坪山调解消弭纷争
深法宣 通讯员 叶鹏飞 谢松葵
2021-05-08 17:20

一、案情简介

2021年04月28日9时许,在坪山区飞西村鹅地7号附近,一根电线突然掉落,被卷入正在行驶的轿车底部,导致该车被吊起后向前滑行了一段距离。车主吴某下车查看车身受损情况,发现车底盘处部分被刮坏,吴某发现故障电线属于某通讯公司,就立即联系该公司协商解决此事。该公司分理处负责人陈某得知此事后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表示公司方面希望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因此双方联系交警处理。交警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认为此事故并非交通事故,故交警部门无权管辖,因此将案件移交给了坪山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坪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

二、调解过程

2021年4月28日,在确认了双方确有调解意愿后,坪山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坪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对此案件正式展开面对面调解。

首先,调解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了解双方当事人各自有什么诉求。吴某表示自己在没有违反任何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正常行驶在马路上,被突然掉落的电线刮坏车身,故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全部维修费用。而该公司方的陈某认为因电线掉落而导致对方车辆受损,公司方不会逃避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前提是公司方要得到一份具体的责任划分认定报告才能进行赔付,这也是公司赔付的正常流程。

其次,调解员告诉陈某,现在交警部门认为此事故并非交通事故,故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调解室也无权出具此类相关认定书。此时吴某表示如果公司方不愿意赔偿,自己将提起诉讼。调解员表示此次事故因果关系、事实清楚,故建议陈某最好还是和公司领导协商一下,通过调解来处理,这样有利于低成本、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防止本次事故给公司方带来其他不利影响。陈某认为调解员说的在理,于是经过与领导的一番沟通,公司方表示愿意对车辆损坏赔偿数额协商解决,但吴某表示车辆还未经检修,自己无法计算出具体损失数额。调解员建议吴某先联系修理厂,以明确具体损失费用。吴某联系修理厂后,提出希望公司方偿付五千元修车费。陈某将修车费用向领导汇报后,表示最多只能赔偿四千元。

三、调解结果

最终,经过双方平等、自愿、公平协商,在调解员耐心的斡旋下,双方达成合意,公司方偿付车主吴某修车费用4000元。

【相关法律附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叶鹏飞 谢松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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