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被拉进一个群友每天都在“赚钱”的“炒股群”......
杭州萧山法院
2021-04-30 09:58

莫名其妙被拉进一个“炒股群”,里面不仅有“老师”倾情传授“炒股知识”,还有每天都在“赚钱”的学员,被骗了19万才发现,群里全是骗子......

案情简介

4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境外诈骗集团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柳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甲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9年9月的一天晚上,吴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的微信好友添加申请,通过后,对方自称爱好炒股,将吴先生拉入一个炒股群,还向他推荐了一位炒股老师。

炒股老师每天在群内讲课、分享炒股信息,群内其他成员经常向老师请教或反馈一些获利的“捷报”。时间久了,吴先生被成功“洗脑”——群里的其他学员“每天都在赚钱”。

心动之后,吴先生马上按照老师的教程操作,顺利赚了几笔小钱,对炒股老师的信任感也倍增。没过多久,该老师表示现在股票行情不好,推荐大家炒“数字货币”,吴先生不疑有他,按照老师的推荐下载了某APP,充值买卖所谓的“数字货币”。同年11月4日至8日,吴先生先后四次充值共计19万元,两周后发现无法提现,这才幡然醒悟,随即报警。

后经警方调查,除了吴先生,陆某、张某等20余人均遭遇了同样的“套路”,被骗取数万元至上百万元不等的款项。其实,这是一家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设下的新型诈骗圈套。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柳某、李某甲、刘某、李某乙等人经他人邀请或网络招聘,加入马来西亚某境外诈骗犯罪集团。该诈骗犯罪集团招募成员后将成员分为不同小组,以小组为单位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被告人柳某作为诈骗犯罪集团的总监,分工负责管理各诈骗小组、下发话术、统计业绩等。各小组成员持大量微信号共同加入由该犯罪集团组建的大量微信群内,吴先生等数位被害人则通过不同途径加入这些微信群。在微信群内,由被告人李某甲等各小组组长冒充炒股老师,被告人刘某、李某乙等其他组员分别冒充老师助理、虚假投资者等角色,小组成员利用话术,互相配合。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共同虚构投资平台,以及某数字货币可以获利的事实,诱导被害人注册充值,同时制造升值假象欺骗被害人不断充值,最后通过拒绝提现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的充值钱款。

经查,被告人柳某等人参与的诈骗小组共骗取钱款77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柳某、李某甲、刘某、李某乙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深度解析

现在的确有很多的投资理财项目,收益都会比银行的存款利息稍高一点点,但虚假的投资理财平台也特别多。骗子会直接拉你进各种投资群聊、用直播教程对你洗脑、让你看到群里其他人“每天都在赚钱”、让你由心动到行动,然后骗你下载各种虚假软件进行所谓的“网上投资理财”。前期让你微薄获利,骗取信任,待你大额资金投入后,卷土而逃。

虚拟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近来打着“数字货币”旗号的“投资理财诈骗”类电信诈骗活动频发,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风险意识,不轻信、细甄别,谨防财产受损。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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