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他的名字无人不晓,他就是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江伟良。
江伟良扎根于大康社区调解一线工作20余载,用心化解各类劳资纠纷、婚姻纠纷、租赁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几千宗,凭借娴熟的业务技能、独特的调解技巧、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赢得了社区同事、居民、企业的一致认可,多次被大康社区党委评为“先进个人”。2007年“法律进社区”工作中成绩显著被深圳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18年—2019年,在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被园山街道办事处授予“优秀调解员”、“最美城市卫士”、“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大康工作20余载,江伟良的足迹踏遍了大康社区的每一个角落,工作中,发挥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独特优势,妥善化解一宗又一宗的纠纷案件,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他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他总会第一时间到场,尽心尽职地及时化解,他时刻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反复沟通 耐心做好“解铃人”
2019年7月13日,莘塘某酒店管理公司有一名装修工人因包工头拖欠工程款欲跳楼,该名装修工人横跨坐在边上,一只脚已经伸出外面,动作非常危险,江伟良赶至现场时,该名装修工人情绪已十分激动,不让任何人靠近,江伟良表面不动声色,实则早有了对策,他先是耐心倾听该名装修工人的陈述,让其充分宣泄自己的情绪,然后慢慢劝慰开导,表示事情肯定会得到妥善处理的,稳定该名工人情绪后,江伟良顺势进行劝导,最终成功劝下该工人,并帮助该工人拿回应得的工资。
随叫随到 “有求必应”
2019年7月20日晚8点,江伟良接社区值班室电话:某公司患者家属因不满公司医疗费用的给付等事项,将患者从医院送至办公楼,患者情况危急,双方僵持不下,需立即进行协调。江伟良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就时间起因经过进行了解,抓准双方的矛盾焦点协调至凌晨3点,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从“情理、国法”等角度出发,建议双方当事人优先考虑患者的情况,先医治患者,在江伟良的的反复协调下,公司同意先行支付此笔费用。
耐心疏导 春风化雨促和谐
2019年9月25日,某公司员工在宿舍死亡,家属主张员工是“过劳死”,要求公司依据工伤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公司认为自身不存在过错,答应给予人道主义3-5万元的补偿,双方差距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因与公司就死者的死亡补偿金一事无法达成一致,在公司非法聚集、烧纸钱,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事态升级,江伟良主动作为,与家属代表进行沟通,疏导家属情绪,明确告知家属其行为的违法性,同时积极搭建调解平台,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反复向家属分析工亡与非因工亡的赔偿差异,就定性上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经过4天的协调,双方在死者的死亡的定性上达成一致,均同意参照非因工亡的标准,在非因工亡可享受的待遇范围内协商。经过一星期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单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死者家属人民币70000元整,包括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工资福利等所有费用。自此,双方因周某死亡一事产生的所有纠纷即告终结。
多年来,江伟良一直在基层一线工作,用心融合人心、用心为民办事、用心与群众联系沟通,只要群众需要,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个又一个纠纷,还居民一片安宁。以实际行动为社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多年的协调工作,江伟良磨出了一套实用的调解方法,12个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调之以法”,分层说理、真情讲理、通俗说法,针对案件的性质和特点灵活运用,参与调解工作以来,江伟良与调解办同事共调解了数千宗案件。妥善化解了无数起倍受群众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矛盾纠纷案件,为维护辖区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事调解工作20多年,江伟良不仅“育己”,也同样承担着“育人”的责任,调委会新生力量多,年轻一辈,调解经验不足,复杂的案件容易“hold不住”场,为了让年轻一辈可以独挡一面,无论大小案件,江伟良总会亲自上阵做示范,不厌其烦地进行指导。“一直独秀不是春,春色满园方为春”,江伟良认为一个人的强大不是真正的强大,而一个队伍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江伟良有个小小的心愿:今年的他已经56岁了,很快会退休,退休前他希望发展更多的力量,壮大调解队伍,为大康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编辑 刘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