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 布吉街道依法拆除锦龙路15号违建
​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汤兴和
2021-03-20 16:53

为进一步推动锦龙路项目建设,彻底消除罗岗片区违法私建、乱建的建筑安全隐患,持续提升辖区市容环境品质,3月19日下午,龙岗区布吉街道出动200余人,依法依规对锦龙路15号违法建筑物实施拆除前的停水、停电,劝导清人、清物专项行动。

据布吉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锦龙路15号停水、停电行动是布吉街道继2020年10月20日、10月30日依法对锦龙路15号违法建筑岗亭和岗亭一侧未经审批建设的临时建筑实施拆除行动后的延续,同时也是因行政诉讼暂停强制拆除程序后的恢复执行。下一步,布吉执法队将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根据深圳法院的终审判决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全有序拆除锦龙路15号右侧临街违法建筑物,全面助力国土空间拓展。

据了解,锦龙路15号的违法建筑系业主郑某华,于1996年取得该地部分土地产权后,无视法律法规侵占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且未经规划审批进行加建、改建,严重阻碍了布吉街道锦龙路道路规划用地的实施。2019年7月3日,布吉执法队对违建当事人郑某华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强制拆除行政处罚。郑某华不服分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1年2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郑某华上诉,维持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限其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拆除在布吉街道锦龙路15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并涉及非其所取得合法用地的已征转土地范围内766.13平方米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

布吉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对郑某华的违法建筑进行查处,是在充分保障郑某华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后恢复强制拆除程序,符合《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的规定。对郑某华擅自建设的临时建筑,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直接予以强制拆除。且锦龙路15号违法建筑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妨碍锦龙路的道路扩建,严重影响了该地区居民的出行便利和市容秩序,布吉街道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职责,把拆违工作抓实抓深抓到底,坚决动真碰硬各类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辖区违法建筑的泛滥。

编辑 彭健雄  审核 麦苗茵

(作者:​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汤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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