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光明区凤凰街道由综合行政执法办牵头,对一宗未经登记擅自养犬行为进行结案,依据相关条例对当事人处500元的行政处罚,倡导居民文明养犬,营造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凤凰街道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收治“流浪犬”引导居民文明养犬
据了解,因居民不文明养犬,遛犬不系绳、犬吠噪音扰民甚至犬只伤人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切实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凤凰街道成立社区文明养犬督导小组,扎实推进“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创新城管执法手段,落实每日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畅通市民投诉举报渠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加强文明养犬知识的宣传,在小区设文明养犬宣传牌,增强居民文明养犬的法律意识,并做好各项养犬管理服务工作。
3月26日上午,凤凰街道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只全身毛发主要为白色和黑色、耳朵为黑色和黄色相间的犬,该犬只未经登记,为非禁养烈性犬,随即责令养犬人第一时间对犬只进行依法登记。该行为违反《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相关规定,属于未经登记擅自养犬。3月29日,养犬人到执法部门接受查处,执法人员依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并向其进行文明养犬的宣传和教育。
凤凰街道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收治“流浪犬”引导居民文明养犬
凤凰街道持续加大对违法养犬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流浪犬的收容,加深居民对文明养犬的认识,积极营造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良好氛围。2021年第一季度,该街道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48次,收容流浪犬47只,办理犬只登记证51份,对非法养犬行为立案17宗,罚款8500元,辖区犬只电子芯片植入率达95%以上。
编辑 刘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