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于3月19日组织辖区10个街道的一线工作人员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内容宣讲会。
宣讲会上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就《条例》的重点内容进行介绍,明确福田区城市更新工作将以“三大新引擎”为总牵引,遵循政府统筹、规划引领、公益优先、节约集约、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明确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开发和成片连片改造统一由政府统筹主导,市场主体不得擅自进入旧住宅区开展城市更新工作。
通过本次宣讲会,福田区城市更新一线工作人员对《条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统一了认识,为后续依法依规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聚焦落实区委区政府明确的“三大新引擎”总牵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