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治示范创建巡礼23| 创建“一日查”市场监管新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张磊 涂世琳 文/图
2021-03-17 19:04

提升规范文明行政执法水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国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信息缺失难题,高水平、高效率的监管难以实现。同时,监管信息系统尚不完善,也使公众难以获得全面的企业信息,难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政府监管“单打独斗”的局面长期存在。

为杜绝任性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深圳市创设“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新机制,通过每月随机选取联合检查日,推行一天内“上一次门、查多项事”的“一日查”市场监管改革。此举实现了“阳光下的透明执法”,极大提高了执法质效,为优化城市营商环境,实现精准化市场监管,提供了深圳经验。

政府联合市场监管 由简单联合向多维度联合转变

2018年,深圳市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在实现行政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都在该年度总抽查次数10%以上,实现了联合抽查常态化。

在原有单个监管部门市场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事项联合、计划联合、对象联合、时间联合四种方式最终实现了政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由简单联合向多维度联合的转变。

事项联合,是指按照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的联合检查事项发起联合检查,以减少多次行政检查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计划联合是各部门年初制定的联合检查计划,将规律性的专项、日常性任务纳入,通过全市平台推送至各参与部门生成当年联合检查任务,防止任意发起联合检查任务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对象联合是指全市平台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识别、归类重合对象,生成全市联合检查对象库,全市平台通过自动标记和后台比对,将各部门抽取的检查对象与其他部门待执行的检查任务,合并成一个联合检查任务;时间联合是指设立联合检查日制度,每月通过全市平台随机选取固定工作日作为联合检查日,各部门可以结合部门实际在联合检查日实施本部门的双随机检查工作。这极大提高了各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降低了行政监管对企业正常经营的负担;同时多个部门的联合监管也能够形成有效的相互监督,增加市场行政监管的公平公正。

以“先行示范”标准强化监管效率,提升执法质量

2020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和《深圳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实施办法》,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定位要求,率先提出四个“无”的具体实施目标,即“随机之外无检查”、“清单之外无事项”、“平台之外无运行”和“尽职之外无追责” 力争激发市场活力,减轻企业负担,规范监管行为,落实尽职免责,全方位提升深圳市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截至2020年6月28日,深圳市共有19个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对64个监管领域领域总计131项抽查事项开展了联合检查。

切实解决执法问题,树立新时代法治城市建设新标杆

“双随机、一公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深圳如今全面推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一日查”工作,很好地解决了市场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任性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精准化监管效能,营造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国法治城市示范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深圳市场监管经验。

(原标题《编辑 许舜钿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党毅浩 曹亮 》)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党毅浩 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张磊 涂世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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