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探索在珠三角9市建无废试验区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2021-03-07 21:53

3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试点范围是珠三角所有城市(以下称无废试验区),同时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资料图片来源:南方+)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4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11个城市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深圳市成为广东省唯一上榜城市。

《方案》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广东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结合深圳市推进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和全省实际情况而制定。

《方案》的工作思路是: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建设模式、引导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设施选址难和处理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等问题,逐步构建“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方案》的试点目标是:到2023年底,各试点城市在推行绿色工业、绿色生活、绿色农业,培育固体废物处置产业,推行固体废物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初步建立,区域联动不断加强、合作更加广泛深入。

《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有六个方面:一是推行工业绿色生产,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二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三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四是加快设施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匹配化;五是完善机制体制,推动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六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相关技术与产业发展。

编辑 周梦璇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王雯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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