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增至14类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捷兴
2021-02-09 08:42
摘要

记者2月8日获悉,新修订的《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经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

记者2月8日获悉,新修订的《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下称《规定》)经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规定》新增了雷雨大风、森林火险和道路结冰3类预警信号,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共14类,包括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雷雨大风、强季风、冰雹、灰霾、森林火险、干旱、地质灾害、雷电、道路结冰。其中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5类预警信号分级不变,仅调整信号含义;“大风”预警信号更名为“强季风”预警信号;新增雷雨大风、森林火险和道路结冰3类预警信号;灰霾预警信号取消分级;冰雹预警信号拆分为两级。

见习编辑 连博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张雪松 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捷兴)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