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一支名为“猎诈”的突击队蹲守在广州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及惠州惠阳等地,经过缜密的侦查,突击队确认诈骗窝点,并于12月8日、22至25日、28日先后3次雷霆出击,会同各区公安分局开展打击收网行动,最终捣毁15个电诈窝点,抓获21名嫌疑人,案值共计1580万元。这是广州警方在落实公安部“断卡”行动、打击涉电诈“两卡”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出售、贩卖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简称“两卡”)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2020年9月,广东率先全国启动打击“两卡”专项工作,9月7日,广州被确定为全国“断卡”行动唯一试点单位。行动3个月以来,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3200多名,核破案件1800多宗。经过连续打击,广州市“两卡”黑灰产业生存空间被极度压缩。
广州警方侦破涉“两卡”专案
“断卡”行动力度空前:
平均每天消化60条线索,侦破15宗关联案件
严打“两卡”为什么选择广州作为唯一试点?19日记者走进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潘国良告诉记者,这得益于广州的警务改革。“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核心环节,因此,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早在2008年就成立了打击电诈的专项部门。为确保‘断卡’收网行动的及时性和打击效能,去年2月底成立‘猎诈突击队’,建立了‘上午核、下午推’‘当夜核、翌日打’的线索快速核查快速打击机制。”
基于强有力的措施,广州开展“断卡”行动的效果和战果均走在全国前列。截止目前,广州共核查线索7000多条,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3200多名,摧毁作案团伙40多个,核破案件1800多宗,协调银行、运营商处置4万张银行卡,关停160万张电话卡,对开设涉案银行账户和涉案电话卡的1600多人实施了惩戒措施,并将2.8万名开办“两卡”可疑人员列入管控黑名单。
“自9月以来,我们平均每天消化60条线索,带回31人协助调查,侦破关联的电诈案件15宗。” 潘国良说。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彭风华表示,在持续的打击下,自2020年12月以来,广州新开涉案银行卡不到百张,比行动前降幅近9成,已超过10天每日增幅为零,实现了断崖式下降。全市电诈警情与“断卡”行动前的高峰相比,降幅达4成。
“高利润”的骗局:
以兼职为幌子进行诈骗
“随着 ‘断卡’行动的深入,打击犯罪的难度也逐渐增大。”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猎诈突击队副队长冯金宇向记者介绍,一些非法买卖手机卡团伙开始与境外诈骗组织勾结。这些境外组织以兼职为幌子,以每天500-1000元的高薪向内地招募社会人员,并给他们配备GOIP设备,该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SIM卡同时运作,相当于一座“移动基站”。境外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操控拨号,可实现“人机分离”,而兼职人员则负责在当地收集黑卡,架设、调试、管理GOIP设备。同时,还需夜以继日变换架设地点,以躲避公安机关侦查打击。
2020年9月28日,刑警支队就发现一个位于白云区的黑卡窝点,并在太和镇某出租屋抓获某通信运营商“内鬼”邓某、邝某,随后又抓获收卡人冯某。经查,邓某、邝某在“广州市×辰物流公司”(运营商外包公司)任业务员期间,利用该运营商工号,在为网购电话卡的客户送货上门时,利用客户的身份资料多实名认证一张电话卡,并将此类电话卡转卖给受卡头指示收卡的冯某,获利1500元。之后,刑警支队顺藤摸瓜,打掉一个以“卡头”邵某为首的电话卡收卡、贩卡团伙,彻底斩断了一条从广州向东南亚寄售电话卡的渠道。
广州警方发现位于白云区的黑卡窝点
与非法买卖手机卡相同,贩卖银行卡的团伙在贴吧、QQ群等社交平台,以兼职为由招募社会人员,骗取他们以自己真实的身份来穗开卡,以300-600元不等的价格大量收购含银行卡、U盾、电话卡、身份证的“四件套”。经办民警之一邱凯文透露,当开卡人开设好银行账户后,作案团伙纠集10余名看守人员,将开卡人暂时看管在一些小旅馆、小公寓内,进行银行卡实名验证、注册某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为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电信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
广州警方在黄埔、增城区一带抓获开办、贩卖“两卡”团伙
“非法开办‘两卡’的主要是大学生、农民等群体。”潘国良表示,大学生涉世未深,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受犯罪分子蛊惑蒙蔽,买卖“两卡”意图“捞快钱”;而个别农民由于受教育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加入到开卡卖卡队伍中。如果任由非法“两卡”泛滥发展,将会有更多的人被裹挟其中,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警方提醒:
出租、出售“两卡”,均属违法犯罪行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的东西是最贵的。” 邱凯文提醒,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似乎足不出户就能赚钱,但这就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将根据相关文件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
对此,广州市公安局提醒,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祸患无穷。同时,市民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相关工具。
二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三是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好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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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GOIP设备?
当今网络技术日新月异,传统违法犯罪手法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不少犯罪分子通过采用新技术及新手段躲避公安机关打击,例如GOIP设备就成为了诈骗分子近年来大量采用的新设备。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广州警方打掉多个使用GOIP设备帮助境外诈骗团伙进行诈骗活动的团伙,破获大量涉案线索。
整套远程拨号系统由GOIP设备、路由器、摄像头组成(居中的两个仪器为GOIP设备)
据广州市公安局介绍,GOIP设备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能从境外任意切换手机号码拨打事主电话,具有双向通话、隐匿犯罪分子位置等弊端。一台这样的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SIM卡同时运作,境外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操控拨号,实现“人机分离”,躲避公安机关打击。GOIP设备受严格管理使用,经严格审查后供具备使用资质的机构使用。
持有以上或同类GOIP设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及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公安机关提醒:
一、正在使用以上或同类GOIP设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立即停止活动并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坦白,主动上交以上或同类GOIP设备,争取从宽处理。
二、正在持有以上或同类GOIP设备、具有合法使用资质的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条例,严格控制使用范围,禁止向无相关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提供使用。
三、任何机构、个人发现有机构、个人持有以上或同类GOIP设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情况供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
四、发现任何以收受实名手机卡、架设GOIP设备等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兼职,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情况供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