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跃
这个时代,新闻反转频频发生,新闻伦理的底线由此显得格外重要。
我想起了两年多前北京青年报的一则道歉。“高空挑战第一人”吴永宁意外坠亡。北京青年报在未征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抢先发布了吴永宁坠亡的视频。
道歉信在谈到为何发布这段视频时说道,“首先,此前网上已有流传吴永宁坠楼瞬间的短视频,真假难辨,部分为谣传。其次,发布这段视频,是希望提醒极限运动爱好者做好保护措施,远离危险。我们注意到,吴永宁已经被很多粉丝视为偶像。”
当然,不能拿到台面上的理由应该还包括追求新闻效应。但是,只要没征得死者家人的同意,此举就是对他们的一种伤害,是新闻伦理底线的一次洞穿。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没有多少人会愿意,将自己亲人走向地狱之门的影像呈现在世界面前,被一群与自己不相干的人谈论、嗟叹,甚至是谩骂。“消费”完吴永宁的坠楼视频后,世界依旧平静,人们依旧在各自的生活里奔走,但对于吴永宁的家人来说,却是一种长久乃至永久的痛。
在这个浮躁的年代,我们需要再一次严肃地追问新闻伦理的意义。曾有一篇名叫《10万+,正在毁掉新闻行业,毁掉互联网,毁掉年轻人》的文章被刷屏,虽然有人对此不以为然,但我认为它至少部分道出了这个时代的阅读真相。恰好刚在微信群里读到一篇文章,标题叫《她是中国最骚的女人,胡适想包养她,徐志摩为她送命》,内容无非是讲述陆小曼一生的故事。我在想发布者莫非欺负陆小曼无后吧,否则这样真的不排除会吃官司。
传统媒体在向新媒体的融合转型中,新闻伦理以及由此衍生的公信力,无疑是其赖以突围而出的重要砝码。但是,从北京青年报因为抢发吴永宁坠楼视频而不得不道歉这件事来看,恪守新闻伦理还没有成为一种坚硬的常识——就像我们不是不需要10万+,而是需要有品质的10万+一样,我们也不是不需要“抢”新闻,而是需要在新闻伦理的跑道上去“抢”新闻。
1988年12月21日,美国《每日新闻报》在头版登出一幅美联社记者拍摄的照片,照片上“一位妇女在得知其女儿所乘坐的航班被恐怖分子炸毁后,哭倒在候机大厅里”。这张照片引来各方抨击,指责媒体未能保护被摄影者的隐私和尊严。如今,美国媒体一般不发表知名知姓的遇难者遗体的照片。
再举一个相反的例子吧。2011年10月23日晚,深圳宝安区妇女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在隔壁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消息一出,各类报刊、网络纷纷转载,将“世上最窝囊丈夫”等字眼直接列在了新闻标题或摘要中,媒体对受害者一家也展开了强烈的采访攻势,连他们未成年的女儿也被暴露在镜头之下,似乎没有人想过,这个家庭在承受着什么,会因此增加多少不必要的压力。“尊严、价值、权利”,在那一刻被媒体从业者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只能说,恪守新闻伦理还远未成为一种职业自觉,今天,上述场景不过是往往从纸上转移到了网络平台。我们要拼新闻流量,但也要拼职业操守的流量、新闻伦理的流量,在众声喧哗中,用理性与温度来开掘这个世界的能见度。
(作者李跃系晶报评论部副主任)
编辑 刁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