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光明新闻记者 熊丹丹/文 管强/图
2020-12-31 15:07

12月30日下午,光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荣生主持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审议并表决有关议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育青、别社宏、张清明、王丽等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区长张宗平,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和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光明区2020年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光明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今年光明区全力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围绕法治建设、优化服务、要素保障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力争营商环境改革出亮点、见成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光明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建筑工务署、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列席。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就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科学城转移性资金等事宜进行本年度第三次预算调整。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的议案,标志着光明区民生实事项目将正式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由人大代表票决,交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

关键词 优化

多措并举全方位护航,营商环境提升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区政府多措并举,推进全区营商环境提升取得较好成效。

光明区政府统筹推进各重点领域涉及的154项改革举措,营商环境各项制度和机制更加健全;投入使用246个群众诉求服务站点,为企业、群众提供家门口法律服务,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专区,持续扩大“秒批”“无感办”范围,在全市率先试点原产地证书“信用签证”,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在全国率先推出“光明科学城人才银行”品牌及疫情防控“人才贷”,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区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司法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做好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一街道一法庭、一社区一工作室”基本模式,积极争取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光明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承接办理刑事案件,重拳打击制假售假犯罪,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完善多元立体化检察官联络机制,答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检察答卷”。

关键词 治理

加强水污染防治,水质达20多年来最好水平

三年来,光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区上下勠力同心,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水质达20多年来最好水平。

三年来,光明区累计完成涉水土地整备468万平方米,整治河道68.9公里;新建补水管道56.5公里,为15条主要河流及35个小微水体实施生态补水;新建市政雨污分流管网289公里,正本清源改造城中村114个、小区(工业区)859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万吨/天,全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标准提升至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建成9座初雨调蓄池,总规模49.3万立方米,建成89.3公里初雨截流管,大大保障雨季河道水质达标率;新建成3座、改造1座人工湿地,总面积25.2万平方米;全面消除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14个黑臭水体,148个小微黑臭水体在全市率先完成验收销号,15条干支流水质提前达到地表水Ⅴ类及以上标准并持续向好,1条入库支流水质达地表水Ⅳ类。

关键词 调整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149.68亿元

光明区2020年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共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抗疫特别国债、科学城转移性资金、国有资本经营四类预算调整事项。

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8亿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设施升级改造、城中村综合治理及水污染治理等领域项目,截至目前光明区2020年度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5.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调增9.7亿元,全部用于区政府投资计划设施基础项目及抗疫相关支出;科学城转移性资金调增10亿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公共文化、水环境治理、社会保障及其他城乡社区等领域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后总收入2.15亿元,调整后总支出1.8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

本次调整后,光明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为149.6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为139.7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规模为2.15亿元。

关键词 票决

把人民意愿体现到民生实事工作各个环节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的议案。

据悉,光明区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分为候选项目征集、候选项目确定、大会审议票决、项目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评议五个阶段实施,人大代表将积极参与各个阶段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体现在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中。

在候选项目征集阶段,区政府主导征集民生实事项目的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依托街道人大工委,结合视察调研、代表议事会、民生议政会等活动,发动人大代表在广泛听取和收集民意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并转交区政府初选。在候选项目确定阶段,区政府对征集到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归类和初步筛选,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以议案或者专项报告的方式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在大会审议票决阶段,区政府将民生实事票决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基本情况在全体会议上作说明,并书面印发代表审议,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提交全体会议表决,最终确定正式项目。在项目跟踪监督阶段,区政府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区人大常委会组建若干代表监督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督促检查。在项目实施评议阶段,区政府应于每年年初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对未能如期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与说明。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刘思凡

(作者:光明新闻记者 熊丹丹/文 管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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