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内设机构撤销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接受罗沂等辞去区一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补选区一届人大代表的议案》《关于暂时停止高娟执行区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
会议任命郑丽为坪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卢好为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邱艳红为坪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黄真光为坪山区人民法院坑梓人民法庭副庭长,王奇峰、罗莎莎为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为郑丽、卢好、邱艳红、黄真光颁发当选证书
会议免去伍晓东的坪山区人民法院坑梓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郑丽的坪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职务,乐忠槐的坪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坪山人大)
编辑 汪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