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废止116件与民法典不一致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2020-12-30 17:17
摘要

12月30日,最高法举行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释发布会,宣布废止116件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施行。12月30日,最高法举行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释发布会,宣布废止116件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经前期梳理统计,建国以来现行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计591件。自2020年6月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全面清理。”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荣介绍说,清理的原则是:凡是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坚决废止;同时,立足司法审判实践,该修改的修改,该重新制定的重新制定。确保司法解释符合民法典规定,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据介绍,清理结果包括三种情况:一是与民法典规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继续适用;二是对标民法典,需要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111件,经修改颁布后自明年1月1日施行;三是决定废止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116件,自明年1月1日失效。另外,最高法还根据同样的清理原则,对2011年以来发布的139件指导性案例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2件案例不再参照适用。

贺荣介绍说,废止的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一是直接废止,共89件。废止的原因主要是:有的司法解释发布时间较为久远,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的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已经被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新制定的司法解释吸收或替代,可以直接援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解决。

她举例说,如1990年发布的《关于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造成储户损失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相关问题可以直接援引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规定解决。

二是“废旧立新”,共计27件。其中,有24件在废止的同时,重新制定了相应司法解释,另有3件废止之后,将根据新的实践需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

另据介绍,修改的11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分为5类,包括民事类27件、商事类29件、知识产权类18件、诉讼类19件以及执行类18件。

“对这些司法解释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 贺荣举例说,比如,在对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修改中,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作为相应的侵权责任主体。再比如,贯彻绿色原则,对环境侵权司法解释进行修改时,增加“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形式;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有权提出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增加生态环境的违法成本,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见习编辑 王子烨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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