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但若邻里关系处理不好
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
既影响生活质量
亦不利于社会和谐
今天,普法君给大家带来一期
由车位引发的邻里纠纷
真实案例改编的漫画







上述案例中,业主老王发现自己的车靠近邻居方大姐车位一侧多次出现刮痕,怀疑是方大姐倒车停车、开关车门所致。老王爱车心切,却想了一个“损招”——单方面在自家车位加装护栏,结果直接导致方大姐停车、开车门受阻,自己出行也不方便。方大姐与老王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把老王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查明,老王因无法证明剐蹭事实系方大姐所致,且护栏又实际妨碍了相邻车位的正常使用,直接损害了相邻使用人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限十日内拆除护栏。

关于相邻权
相邻权也称不动产相邻权,是指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对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时,相互之间要求对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的权利。
不动产权利人虽可合理使用自有空间,但若影响相邻方正常生活(如通行、停车),可能构成相邻权纠纷。
相邻关系需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权利行使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普法君提醒
权利人在使用自有车位时
应注意避免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若造成损害的
首先双方应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沟通无果时
应收集好相关证据
联系物业管理处、社区等协调处理
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纠纷
依法维权
普法君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