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守护市民出行安全,深圳交警持续在全城开展“猎虎”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

“就喝了一点,我很清醒”“我家很近,开回去没问题”“骑电动车不会出大事”……这些侥幸心理往往成为酒驾悲剧的导火索。近日,东部高速交警开展“猎虎”行动时,发现一小车司机浑身酒气,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37mg/100ml;龙岗交警查获一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涉嫌酒驾,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37mg/100ml。
据介绍,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高速公路出入口,交管部门在全市设卡,重点时段全覆盖,持续开展酒驾整治、重点违法专项治理,加强对主干道及高速公路的巡逻防控,提升见警率、管事率与震慑力,确保社会面交通有序。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不算酒驾”是一个误区,不少人认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属于酒驾,根据深圳相关法规,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样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交管部门提醒,酒驾不仅会带来生命危险,也会造成经济、时间成本的损失,市民酒后出行请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编辑 李斌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叶志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