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符合资质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可在珠海横琴执业
读特记者 方良腾
2020-11-14 11:59

11月13日,珠海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以下简称《执业规定》)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12月1日起,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的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可在横琴新区执业。这是全国首部支持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跨境执业的地方法规,将进一步拓宽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执业渠道,为粤港澳大湾区和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9月29日下午,珠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这是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自去年在全省率先制定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之后,再次制定专项地方性法规。《执业规定》的立法过程,得到了港澳相关主管部门和业界代表的大力支持和欢迎,认为此次立法政策契合港澳业界殷切诉求,有助于澳门旅游业摆脱疫情影响、恢复活力,符合横琴服务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初心。

《执业规定》共15条,主要规定了港澳旅游从业人员的备案条件、执业程序、行为规范、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可以在横琴新区范围内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以及相关旅游服务,即港澳旅游从业人员无需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仅在区内经备案即可提供导游服务。

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备案后如何执业?根据《执业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可以向横琴新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经培训、认证后,领取横琴新区旅游从业人员专用证件;持证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应当接受横琴新区旅行社的委派。

《执业规定》备受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关注。据横琴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创伟介绍,去年横琴新区共举办5期培训班,鼓励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参加横琴新区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认证,其间共有290人通过考核取得专用导游证。今年9月17日,新一轮培训招募启动,首期就收到753份报名材料,目前已开展3期培训,共计180人通过考核。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刘欣怡

(作者:读特记者 方良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