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湾湿地的水鸟与红树。红树林基金会供图
深圳新闻网2025年11月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秦绮蔚)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国际红树林中心在深揭牌一周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深圳经济特区红树林湿地保护与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若干规定》)昨起向社会公示,提出拟将每年11月5日设为“深圳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日”,并以法治力量推动红树林及湿地系统性、全方位保护,支持国际红树林中心推进国际交流与区域合作。
红树林是海岸带湿地生态系统。2022年11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宣布“在深圳建立‘国际红树林中心’”。2024年11月6日,国际红树林中心在深揭牌运行。
《若干规定》的立法,是践行新时期依法全面保护红树林的核心要求,是推动国际红树林中心高水平运行的关键保障,是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先行示范的重要实践,为深圳筑牢了滨海生态安全屏障,更为全球高密度沿海地区的生态治理提供先行示范。
《若干规定》共23条,构建了覆盖保护对象、职责分工、规划管理、全面保护、可持续利用、国际交流合作与社会参与的全链条保护体系。具体包括:
拓展红树林湿地保护对象。突破单一要素保护模式,将保护范围从红树林地扩展至红树植物及其生境系统,实现对红树林野生动物、生物群落、湿地生境及生态过程的系统性、全方位保护。
坚持规划统筹和引领,明确红树林湿地保护职责分工。深圳红树林面积296.18公顷,建立自然保护区2个、湿地公园6个,拥有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重要湿地1处、省重要湿地6处。
加强红树林湿地全面保护,实施精准化保护,差异化管理要求,强化候鸟栖息地保护,打造鸟类友好城市,严格限定占用红树林湿地,规范移植采伐审批程序,严格落实生态修复责任,强化科技监管。
促进红树林湿地合理利用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使之成为公众共享的绿意空间。建立全链条红树林碳汇交易机制,探索以认购碳汇方式履行生态损害替代修复义务。
推动国际交流与区域合作。强化对国际红树林中心的支撑与保障,支持其开展国际活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推动国际组织与城市建设双向赋能。加强与有关国际城市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红树林湿地保护协作机制。
加大宣教和社会参与力度。将每年11月5日设立为“深圳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日”,塑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红树林湿地保护城市品牌;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构建红树林湿地多元治理共同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