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东法院审结了一起校园冲突引发的民事纠纷。
上海某学院运动会期间,薛某在卫生间自拍被学姐李某疑偷拍,争执中李某夺手机击打薛某面部,致其鼻骨骨折。
薛某术后出现后遗症,连鼻毛都不再生长,无法适应老家气候需在外租房,故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年房屋租金等18万余元。
法院认为薛某的合理损失为33098.08元,纠纷由薛某拍照引发,双方都未采取合理方式解决矛盾,各担50%责任,故李某需赔偿1654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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