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将至,关于酒店预订的纠纷却让部分消费者“闹心”。
9月29日,话题#国庆订单被强制取消后房费涨3倍#登上热搜,引发广泛讨论。
9月16日,湖南长沙的黄女士通过平台,成功预订了郴州市北湖区裕后街欢漫酒店一间豪华大床房,入住日期为10月3日,价格为每晚160元。然而在9月19日,平台通知她,因“酒店调错价格”需取消该订单。黄女士对此表示拒绝,理由是“车票早已买好,当地酒店普遍涨价”。但次日,黄女士发现该订单已被单方面取消。
黄女士多次拒绝,但订单仍被取消(受访者提供 来源:央广网)
9月26日晚,记者根据黄女士提供的信息,通过平台查看,她预订的酒店仍有豪华大床房房型,不过价格已变为600多元。
黄女士所订房型已涨至600多元(图源:央广网)
当晚,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平台客服。客服人员表示,如因酒店方无法安排入住,平台会主动联系消费者协商处理;若消费者拒绝协商,应“原单保留”。
次日,记者致电涉事欢漫酒店,询问该笔订单为何取消。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售出的价格是没有调整的价格,共涉及四十多个房间。该工作人员称,多起低价房间出售,线上平台应负责任。
黄女士表示,记者提出采访诉求后不久,同程客服重新联系她,提出新的补偿方案,称可以接受超过160元的差价。
无独有偶,江苏苏州的李女士通过某平台支付费用后,订单同样被取消。
今年9月14日,她通过某平台付款约516元,预订了10月1日至4日的旅馆房间。然而还没到十分钟,该笔订单却被取消。李女士查询发现,该旅馆仍有该房型,重新预订时,三天的房费已经从下单时的500多元变成927元。对此,客服给出“酒店房源不足情况下,会出现订房失败”的理由,并称可以给李女士补偿50元。李女士认为,高德方面给出的理由过于牵强,给出的补偿方案也无法弥补差价。
另据此前报道,江西景德镇某酒店平时仅售90元的房间,国庆期间价格飙升至近1000元。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针对此类酒店房价问题开展全面排查。
多名网友反映遇到过类似情况,并呼吁有关部门尽快整治这种随意涨价的行为。
记者浏览不同酒店预订平台注意到,随着“十一”小长假的到来,住宿行业进入旺季,大部分平台、酒店均可做到明码标价。针对部分平台或酒店单方面取消低价订单的行为,有法律人士指出其已构成违约。
律师提醒
辽宁京阙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铎分析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消费者通过平台下单并支付成功后,即与平台或酒店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义务。平台或酒店以“价格错误”“房源不足”等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取消订单,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即按原订单入住或赔偿损失。
此外,若酒店或平台明知国庆期间会涨价,却先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下单,后再单方面取消,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或“欺诈”。
王铎也指出,现实中,消费者面对酒店或平台的违约,面临着难以维权的局面:平台通常属于强势方,且难以甄别平台属地;其次,酒店通常位于异地,取证、举报过程存在诸多实际困难。
对此,王铎律师呼吁,在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规范节假日动态定价机制、遏制随意涨价行为的同时,消协、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与专业优势,介入消费纠纷调处,例如参考部分地区已在实践的“行业协会消费维权工作站”模式,提供快速调解渠道,减轻消费者维权负担,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为国庆假期旅游市场保驾护航。
针对酒店“趁节暴涨”现象,相关评论称:
破解酒店这一问题,关键在建立信用体系与智慧监管模式。需整合工商、文旅、物价等部门数据,搭建智能监管平台,重建酒店与游客间的信任。
诚信不欺是酒店的立身之本。如今旅游业走高质量发展路,酒店经营者更需摒弃“能宰一个是一个”的短视思维,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优质服务和舒适体验。这不仅是保护游客权益,更是旅游市场迈向可持续发展的起点。
编辑 张克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许家宜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