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王雯哲 文/图
“新聘用员工在试用期违反公司规定迟到3次,企业是否有权在试用期结束后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孰是孰非?”9月6日,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在民法博物馆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活动,为现场20余名群众带来了一次“沉浸式”学法体验。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围绕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以“原告是否存在迟到行为”和“被告是否应当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争议点,还原经典真实案例。


活动中,7名青少年扮演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和诉讼代理律师等角色,共同模拟庭审实况,生动直观地展示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通过模拟审理,参与者们深入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试用期员工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解除权的法律边界。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的扮演者黄飙涛律师针对旁听群众关心的“试用期员工管理”“用人单位解除权行使”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一名旁听者表示:“第一次旁听这种庭审让我受益颇丰,对劳动法相关概念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龙华区司法局方面表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局将依托深圳民法公园、民法博物馆这些核心普法阵地,为不同职业、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接受程度的群体组织更多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让法治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












